200个警示牌难阻东昌湖“野泳者”
悲剧背后
救援队员不忍直视家属之痛
聊城市旅发集团组织溺水救援演练。
原本非常喜欢游泳的任鑫军,越来越不喜欢下水了。作为蓝天救援队成员的他,每次执行溺水救援任务时,都恨透了那些夺命的水库、池塘、河流。
最近一段时间,任鑫军正和队友商议着去各个乡镇、村庄做一次全面宣传,宣传的主题就是“父母在,不野游”。在他制作的小视频中,多数镜头都给了溺亡者的家属,“他们哭干了眼泪,哭哑了嗓子,还不甘心地张着嘴,却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”。
任鑫军说,看到这样的场景,他和队友心里都像针扎一样疼,每次都是这样,毫无例外。
众所周知,溺水事故死亡率高,很多时候甚至来不及施救,因此常被称作是夏季、暑期的“头号杀手”。
为此,蓝天救援队联合聊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新设计的宣传海报上,除了红字醒目标明救援电话之外,还清楚地写明了中小学生防溺水“六不准”和对父母“四告知”,也就是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;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以及跟谁去、到哪去、去干啥、何时归。
让任鑫军备感欣慰的是,正是有了政府、社会、学校、民间力量的共同努力,他们接到的溺水救援任务也在呈明显下降趋势,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,尤其是未成年人开始提高安全意识,自觉远离危险水域。
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聊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,2018年,全市110指挥平台共接报溺水警情18起,其中,当年7、8、9三个月共接12起;2019年上半年接报溺水警情7起。相比往年,这些数据同样也呈明显下降趋势。
对此,任鑫军坦言,希望这个数据最终下降为零,每个救援队员都无事可做。这是心愿,更是祈祷众生平安。
链接
溺水后,黄金3分钟救援或可生还
说起自己的救援经历,蓝天救援队队员任鑫军仍记得几年前的那次“小幸运”。
同样是一个夏天的时候,他和朋友在闸口运河附近的树荫下休息,距离他们不远处有三个十六、七岁的孩子,正准备下水游泳。很快,其中一个突然扎进河中,不多时便开始挣扎。意识到情况不对,任鑫军和朋友赶紧跳入水中,绕到孩子身后,将其拖上岸边。
大约十几分钟后,受到惊讶、脸皮苍白的溺水少年情绪有所缓和,此时,任鑫军狠狠地训斥了他和另外两个同伙,并严肃告知他们,再也不要在如此危险的水域游泳。
遗憾的是,救援中,像这样的“幸运”并不多。那么,溺水之后,有没有所谓的黄金救援时间呢?
对此,任鑫军解释说,溺水是意外死亡的常见原因,溺水者如果无人施救,往往几分钟内就会发生死亡,因此抓住黄金抢救时间至关重要。一般来说,溺水之后的黄金救援时间为三分钟,一旦发生溺水事故,救援人员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也就是说,当救援人员出现时,溺水者不可胡乱抓抱营救者的手、腿、腰等部位,一定要听从救援人员的指挥,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,反而增加救援人员负担。
快速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,要判断患者是否有呼吸、心跳、意识,如果没有,则需要立即清理患者口腔异物,进行人工呼吸,吹五口气,然后按压进行心肺复苏,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。如果发现患者还有呼吸、心跳,在拨打120的同时,还要注意给予患者做好保暖。溺水者清醒后,可给少量开水、糖姜水等热饮料,切勿为了抗寒而喝酒。
任鑫军提醒,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很重要,一旦发生溺水,现场开展心肺复苏术,能为生命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。
他山之石
他在西湖游泳,被罚了三次
2017年的时候,杭州一条“大伯西湖游泳,被罚了三次”的新闻引发当地市民热议。
新闻中说,早在2004年,杭州就已出台规定,禁止在西湖游泳,违者将面临罚款。也正是因为这个规定,杭州的龚大伯被西湖管委会根据《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》罚款150元。
根据调查,西湖管委会发现龚大伯并不是第一次被罚。2015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,龚大伯都因擅自在西湖游泳分别被罚款50元和20元。虽然龚大伯事后向西湖法院起诉,要求撤销被告西湖管委会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,但最终结果是,法院审理后认为,西湖区管委会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,裁量幅度范围得当,驳回原告龚大伯的诉讼请求。
可以说,这个案例以及《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让东昌湖风景区综合治理大队的工作人员心生羡慕,他们坦言,如果聊城的东昌湖也有如此法律法规做后盾,那么,不只聊城形象得以提升,还会降低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,从而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。
7月3日,见景区工作人员和民警苦劝“野泳爱好者”无果后,一位围观市民碰巧也提及到杭州西湖的先进管理经验。
这位上了年纪的市民坦言,自己居住在附近,如果天气情况良好,他几乎天天到东昌湖边休闲散步,“天天都能看到在禁游区游泳的人,甚至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,看着他们越游越远,我都替他们捏一把汗,毕竟这不是正规游泳的地方,很容易发生危险。”
因此,这位性格直爽的市民建议聊城也可以出台相应法律法规,禁止市民在东昌湖、运河等水域擅自游泳,以便打造文明聊城,同时减少意外的发生。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
记者手记
政府埋单,为孩子补上“游泳”这一课
前段时间,家有中小学生的家长都注意到了一则通知,其内容大致是我市将继续普及中小学游泳运动,今年计划培训2250名,培训对象依然为三年级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。也就说,今年仍然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,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普及游泳工作,进一步探索建立普及游泳运动、提升游泳教学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,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技能,具备生存、救急能力。
事实上,因为发现青少年意外溺亡的悲剧不断,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写成了一份司法建议,寄给教育部,建议全国中小学生增加游泳课程,“确保他们不至于因缺乏游泳等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而意外夭亡”。
曾有救援队员感慨地说,每次接到任务到现场救援,最后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鲜活生命逝去,望着悲痛欲绝的家属,他们的心都像针扎一样疼,甚至有队员把一腔怨恨都撒在了那些水库、池塘身上。
必须承认,亲水是孩子的天性,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,享受难得的清凉,是许多孩子的夏日最爱,如果一味禁止反而会让孩子们产生逆反心理。因此,从生存技能教育的角度来看,东海县法院司法建议:“在中小学阶段强制开设游泳课,像扫除文盲一样扫除‘泳盲’”,非常必要。”
据了解,在日本、澳大利亚等国家,几乎从孩提时代开始,孩子接受到的教育就是不怕水,去适应水,学习游泳的技巧。具体到国内,很多城市也开始陆续出台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,在海南,2020年游泳将成为小学必修课。
显而易见,面对屡屡发生的溺水悲剧,政府已然采取措施,开始从源头和根本解决问题,尽早帮孩子补上“游泳”这一课。
当然,防学生溺水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管理部门一方的责任,还应获得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更多重视。唯有学校、社会、家庭形成合力,才能及时为孩子们补上游泳技能这一“短板”。
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
预防溺水的措施
1、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,学会游泳;
2、不要独自在河边、山塘边玩耍;
3、不去非游泳区游泳;
4、不会游泳者,不要游到深水区,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;
5、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,以防抽筋。
溺水时的自救方法
1、不要慌张,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;
2、放松全身,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,将头部浮出水面,用脚踢水,防止体力丧失,等待救援;
3、身体下沉时,可将手掌向下压;
4、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,又无法靠岸时,立即求救。如周围无人,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,伸直抽筋的那条腿,用手将脚趾向上扳,以解除抽筋。
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
可将救生圈、竹竿、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,再将其拖至岸边;若没有救护器材,可入水直接救护。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,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。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。特别强调: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,不能冒然下水营救,应立即大声呼救,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。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!
同伴溺水后如何急救
万一同伴发生溺水的情况后,切莫贸然下水救人,应马上呼喊大人搭救。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,立刻撬开牙齿,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,使呼吸道通畅;抢救者屈膝,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,头朝下,按压腹部迫使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,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,应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,同时急速送医院抢救。
岸上急救溺水者方法
1、迅速清除溺水者口、鼻中的污泥、杂草及分泌物,保持呼吸道通畅,并拉出舌头,以避免堵塞呼吸道;
2、将溺水者举起,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,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,头脚下垂,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。但不要因为呛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;
3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;并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去医院。
- 上一篇: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会议 2019/7/18
- 下一篇:东昌湖休闲渔业公园 挂牌聊城市老摄影家协会摄影创作基地 2019/7/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