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整顿东昌湖水面秩序的公告
2021/1/29 17:37:55点击:
东昌湖水域餐饮船只、船台所有权单位或所有者:
自2019年至今,按照《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》、河(湖)长制整治“四乱”工作的标准要求,我们对东昌湖、运河城区段的水上餐饮船只、船台进行清理取缔,还湖于民。截至目前,已经对我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餐饮船只及船台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关停,其中部分船只、船台违反了东昌湖水域经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,侵犯了我单位对东昌湖水域的管理权。为进一步整顿水面秩序,我公司现公开告知:
东昌湖水域餐饮船只、船台所有权单位或所有者应于2021年2月5日17:00前来我公司对接,提供船只相关证明材料;并于2021年2月24日17:00前将船只、船台自行从当前停放区域拖离水面,运出东昌湖湿地公园和我公司管辖范围。如在该限期内不能完成船只、船台清理的,我公司将采取措施、视为无主废弃物品处理,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船只、船台所有权单位或所有者自行承担。
特此公告。
联 系 人:孙庆新 联系电话:18506357967
聊城东昌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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